计算机学院2017年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

更新:2018-03-21 15:55:53 阅读:人次

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,特制定本评定细则如下:

一、新生奖学金的奖项设置。

此次新生奖学金设置分为四类:

1、学习优秀奖学金;

2、自强奖学金;

3、文体活动奖学金;

4、社会公益奖学金。

二、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条件。

1、获得任何一项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严格遵守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2)明礼诚信,为人正派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

3)上学期所有必修课全部及格(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再参加评选);

4)上学期未受到校纪处分;

2、获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)学习态度认真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;

2)上学期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0%;

3、获新生自强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)自强自立,奋发进取,能克服各种学习、生活困难;

2)热爱集体,积极参加班级、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;

3)学习认真,成绩排名达本专业前50%;

4)在其它评选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,家庭条件不好的同学优先考虑。

4、新生文体活动奖学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即可申报:

1)认真组织并参与院、系级以上(含院、系级)的各类文艺、体育活动2次以上;

2)在院系或校级及以上组织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、比赛中获的名次;

5、获社会公益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)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;

 2)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工作,公益活动,社会实践等,成绩显著;

3)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,取得良好效果。

三、评选程序。

1、由辅导员在新生年级贯彻学校实施细则和学院评定细则;

2、参评人登陆学校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,并填写《计算机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》,提交班委;

3、各班召开班会按照条件进行筛选和民主评议,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候选人,并邀请教师班主任加入;

4、各班将候选人提交至学院“学生优秀称号和奖学金评定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,进行评选;

5、将评选结果在全年级公示三天;

6、无异议者上报学校。

四、注意事项。

1、凡在申报材料中表述的情况不真实者,一经查出,取消参评资格;

2、评选结果必须由各班通过无异议后方可上交委员会;

3、对于明显极不合理的评选结果,委员会有权在征求所在班级所有成员意见后进行调整,并追究对应班级的相关责任。

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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